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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3期【建诺每日法评】:汽车销售商签了试驾协议就能免责吗?

日期: 2023/04/26


汽车销售商签了试驾协议就能免责吗?
  
       近日,一女子在上海试驾一辆蔚来汽车时,突然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发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首先,试驾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顺序是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赔偿,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补充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而试驾试乘协议为格式合同,汽车销售商作为该格式合同提供方,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免除汽车销售商责任的格式条款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该条款一般而言会被认为是无效条款。试驾协议的格式条款违背法律规定,不能直接免责。汽车销售商作为车辆所有者以及试驾服务提供者,且该试驾服务是针对多数不特定的司乘客户,发生交通事故风险相对较高,其应该负有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即便是因为驾驶者,无论是汽车销售商工作人员还是购车客户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汽车销售商的民事责任都无法推卸。
       因此,即使签订了试驾协议,汽车销售商也不能免责!



点评人:李慧娟,毕业于吉林警察学院法学专业,专注于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