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期【建诺每日法评】:办卡充值随处可见,若办卡后服务机构却转让了,消费者怎么办?
日期: 2023/04/09
办卡充值随处可见,若办卡后服务机构却转让了,消费者怎么办?
现今的日常生活中,洗车、剪发、吃饭、兴趣班等,基本都是采取办卡充值的方式进行消费,但是,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刚刚办卡没多久,有些店的店名、实际经营者就发生了变更,当然,现在直接跑路的少了,卡内充值金额基本都还是可以延用,但是提供服务的质量就参差不齐了。
也有消费者因此提出退款,但很多都被“我们通过正规合同接手了上家的店铺,而且有继续提供服务,你无权提出退款”这样的理由给搪塞过去了。
那么,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法律到底赋予了退款的权利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综上,原商家在未履行完全部服务义务的情况下,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将其服务机构和预收的服务费全部转让给他人。该转让行为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充值金额。
点评人:谢晓骏,执业律师,具有多年银行个人信贷及公司信贷经验,专注各类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