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2期【建诺每日法评】:“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日期: 2023/03/15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存在不少村委会以“外嫁女”身份为由剥夺部份女性的征地补偿款分配资格的现象。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5条“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及第56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规定,“外嫁女”依法应享有与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权利,不该因为“外嫁女”的身份受到影响。
综上,“外嫁女”在满足外嫁后未将户籍迁出,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等条件的情况下,与其他村民一样,具备征地补偿款分配资格。
点评人:卢春燕,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刑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