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5期【建诺每日法评】:孩子的红包,父母能用吗?
日期: 2023/02/25
孩子的红包,父母能用吗?
“80后”夫妻感情不和,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对双方三岁孩子历年攒下红包的处理,两人发生了分歧。爸爸认为孩子收到的红包实际是成人之间的人情往来,况且日后还可能涉及到还礼问题,应当由夫妻两人平均分割为宜。而妈妈则认为孩子的红包应该归孩子,不能在父母之间进行分割。法院认为,孩子的红包款项应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鉴于孩子尚年幼,该笔款项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保管。很多家长认为,孩子是父母的,所以孩子的东西也是父母的附属品,何况孩子收到的红包本就是大人之间的一种礼尚往来。虽说孩子的红包由父母保管是常态,但夫妻离婚,要求把孩子的红包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不支持?若父母用孩子的红包来还人情,合不合法?
成年人给孩子红包是一种赠与行为,孩子接受红包是赠与这个法律行为的完成。红包的所有权归孩子。而对于红包的处分,根据孩子的年龄有不同的处分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红包只能由父母代为保管和使用,但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只能为维护孩子的利益进行相应的处分。八岁至十八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十六岁除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孩子可以用红包钱买本子、笔、小零食等个人独立处理的小事情,但是大额的超出孩子认知能力的处分行为,如果父母不追认,这些行为是无效的。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自行处分这笔钱。
红包大小,透露浓浓人间情意,于法来说,孩子自身权益有法律保障,莫让夫妻婚姻不幸损害子女正当权益。
点评人:佘韵婷,法学本科专业,现为衡森飚律师团队成员,擅长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