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1期【建诺每日法评】:买房必须买车位!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做好这几件事
日期: 2023/01/20
买房必须买车位!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做好这几件事
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下面的类似情况吗?
在买房的时候,遇到了开发商的欺诈,先是告知买房送车位,后说车位要一次性缴纳10万元,在开发商明确说明,不缴纳不退定金后,业主无奈选择了缴纳10万车位款,但是此车位款未签署相关合同,也没有相关的产权,才觉得自己被耍了,想要起诉,但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法律分析
在维权之前,我们要清楚法律对于这类事件是如何规定的,只有了解了,才知道我们能够从哪些方面着手,如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下面这些分析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首先,2016年10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其中第7种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如果开发商存在名义上赠送车位,实际上却是通过这种方式迫使业主购买车位,迫使业主接受包含车位的房款,则属于捆绑销售。如果构成了捆绑销售,则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其次,一般而言,如果停车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进行销售的,而且,即使是赠送,恐怕也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这些停车位可能属于开发商无权处分的部分。比如在有些项目里,所谓赠送停车位实际上是开发商在赠送业主共有部分,属于比较常见的无权处分,甚至可能是“二次销售”。因为对于共有部分,业主实际上已经付过钱了。当开发商进行赠与的时候,很多名义上是赠与,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带车位和不带车位的房款是不一样的,带车位的房款是要高的。业主和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对于合同无效,在法律设定上是比较严格的。
业主应如何维权?
首先,取证要先行,一定要做好取证。要注意收集汇总当时的证据,比如录音、微信沟通记录等。甚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新的沟通来固定之前的沟通情况。作为购房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对这个项目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进一步落实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点。其次,可以拿着固定好的证据向相关主管部门提起相关的违法查处,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再次,通过谈判。可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和开发商展开谈判,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如果相关部门不依法处理,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的诉讼。
点评人:李慧娟,毕业于吉林警察学院法学专业,具有公检法实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