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895期【建诺每日法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来了

日期: 2023/01/14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来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各地人民法院纷纷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申报令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限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其实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之前,针对财产藏匿,就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由于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取证、调查存在不确定性,家庭财产很难实现公平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查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财产状况,避免婚姻关系中处于相对强势一方作出虚假陈述,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制当事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保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有利于保障相对弱势一方的婚姻家庭权益,同时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诚信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具有积极作用。



点评人:林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多年法官工作经验,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