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9期【建诺每日法评】:多地试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但仍需防范风险
日期: 2022/11/29
多地试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但仍需防范风险
近期,陆续有一些城市试水二手房“带押过户”,这种模式是对老的先解押后过户模式的改变,在不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实现过户。同时,在操作的时候,又通过一系列的流程控制保障老抵押权的实现。这种做法无疑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刺激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活力,有利于推动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发展。但是,并非没有风险,依旧需要提高警惕,尽量降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带押过户是践行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转让】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如何尽量降低风险
首先,不论哪一方,都必须详细了解当地的带押过户具体政策,最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询问沟通。其次,对于购房人而言,虽然可以实现过户,实际上是购房人在替卖方偿还之前贷款。而且,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即使实现了过户,自己所购买的房子还处于之前抵押权的设定状态,对之前卖方的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再次,务必注意核实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带押过户,需要提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清楚,查看下抵押权登记情况,看看是否有约定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作为购房人,建议对卖方做一些基本调查和了解。作为卖方,也需要提前核实购房人的个人征信,提前核实清楚购房人未来的贷款能力,避免后续贷款出问题,不能及时回款解押。
点评人:李慧娟,毕业于吉林警察学院法学专业,具有公检法实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