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期【建诺每日法评】: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需要赔付
日期: 2022/09/17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需要赔付
2021年11月,彭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黎某驾驶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黎某受伤。经交警认定,黎某承担主要责任,彭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黎某要求彭某的交强险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因彭某无证驾驶而拒赔。后,黎某诉至法院。究竟,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交强险是否需要赔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的规定,彭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已投保交强险,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由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即使彭某系无证驾驶,也不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另,根据司法解释,在保险公司赔付后,保险公司可在赔偿范围内向彭某追偿。
针对本案,还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付是不分责的,最终,可能会引起即使本案中彭某是负次要责任,也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的赔偿义务,而承担主要责任的黎某反而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无须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产生过错与责任不对等的结果。
点评人:张秀珍,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曾在法院任职,现为知识产权小组骨干成员,擅长于处理民事领域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