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期【建诺每日法评】:小区挖出上万枚古钱币,应当归谁所有?
日期: 2022/07/12
小区挖出上万枚古钱币,应当归谁所有?
近日,浙江一小区在进行自来水改造工程时挖出了上万枚古钱币,现场人员随即进行报警并通知了相关部门。在文保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已有一部分古钱币被小区居民捡走。经初步判断,古钱币是属于宋朝时代的。
沉睡的文物得以重见天日,而对于它们的权属,有人认为应当归最先发现的现场施工人员所有,也有的认为应该归小区的业主共有......这些看法似乎都考虑到了无主物的先占原则。然而,本案中的古钱币作为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当属于埋藏物而非无主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就本案而言,除公民有相反证据,埋藏于地下的古钱币应当推定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故捡走古钱币的小区居民,应当及时归还,上缴国家。
结合实务判例,即便是在祖宅上挖到的文物,除本人能证明系基于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所有权且无法律明文禁止拥有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属私人财产。
点评人:吴耀行,多年保险理赔纠纷处理工作经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员。专注于合同纠纷、不良债权、保险有关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