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期【建诺每日法评】:拖欠工资有可能构成犯罪!
日期: 2021/09/18
拖欠工资有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并不是拖欠工资就构成犯罪,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此,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掌握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相关的证据,报案是一条不错的选择,让用人单位接受相应的惩罚。对于入刑的标准来说,笔者认为一般是需要从是否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等)或者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等行为进行判断。
点评:杜立宇,现为实习律师,专注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