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376期【建诺每日法评】: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与枣庄市民孙女士存款纠纷案

日期: 2021/07/10


       

       近日,有媒体关注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与枣庄市民孙女士存款纠纷案。09年孙女士在银行分批存入50万元总共100万元的存款,后当孙女士想要取钱时却被告知只有一块钱。后经法院判决后,该银行仍不履行归还义务,今年7月1日,法院对该银行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2009年7月,孙女士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50万元,同年9月又存款50万元。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在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有1块钱,遂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但在法院审理中,枣庄农商银行却说,孙女士伪造了存折。
       2018年,经过公安侦查,孙女士并没有伪造存折,但枣庄农商银行仍拒绝支付孙女士的存款。孙女士要求法院判令银行支付她的100万存款及利息。其中,50万以2009年7月存款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另50万自2009年9月存款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利率均按照枣庄农商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人民币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枣庄农商银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料,半年过去,枣庄农商银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2021年7月1日,法院对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那么,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那么,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点评:李咏琪,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现为梁当利律师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