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8期【建诺每日法评】:广东省关于职工育儿假的规定
日期: 2026/02/09
广东省关于职工育儿假的规定
依据:《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
适用情况: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男女职工)。
假期天数:10天/年。
特别情况:育儿假可以拆分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次。
工资发放: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实施情况: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总结:子女在3周岁以内的父母均有10天/年的育儿假。
点评人:张秀珍,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建诺律师当当分队执业律师,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带来丰富专业说服能力,擅长于处理民事领域法律事务,贴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