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2/30
夫妻之间也有隐私权!秘密安装追踪器被判侵权
——(2022)京01民终581号案例解读
【案情概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夫妻间隐私权侵权纠纷案。路某因婚姻关系出现裂痕,在丈夫刘某个人使用的车辆排气管后秘密安装追踪器。刘某发现后,以隐私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认定路某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路某不服上诉,主张夫妻关系应豁免侵权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安装定位器系对刘某私密行踪信息的窥探,构成隐私权侵害,维持原判。
【裁判要点】
本案核心在于夫妻身份关系是否构成隐私权侵权的豁免事由。法院明确指出,夫妻双方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其隐私权依法受保护,不因婚姻关系而丧失。隐私权保护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及信息,包括个人行踪轨迹。本案中,路某虽主张其目的是维护夫妻忠诚,但其采取秘密安装定位器的手段具有违法性,超出了合理范畴。法院强调,只有基于婚姻关系在目的正当且手段也正当的情形下,才会豁免侵权行为。路某的行为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信息,已构成对刘某私生活安宁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实务启示】
本案明确揭示了夫妻关系中人格权利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婚姻关系不意味着一方可任意侵入另一方私密空间或窥探私密信息。即便出于维护夫妻忠诚的目的,亦应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实现,而非采取秘密跟踪等侵犯隐私权的手段。公众应充分认识到,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在家庭关系中亦应彼此尊重边界。若权益受到侵害,应注意保存证据,依法寻求救济,以维护个人尊严与生活安宁。
点评人:李晓琳,有大型央企与头部房企从业经验,专注各类民商事纠纷,现为衡森飚律师团队实习律师。
粤公网安备4407030244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