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主页 / 新闻资讯 / 法治新闻 / 详情
第1688期【建诺每日法评】: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制评析——以2025年司法实践为视角

日期: 2025/04/01


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制评析

——以2025年司法实践为视角

一、民间借贷利息的合法性边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例如,2025年1月LPR为3.1%,则合法年利率上限为12.4%(3.1%×4),超出部分无效。

二、套贷转贷行为的效力与风险

司法实践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被明确禁止。例如,张某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资金后转借吕某,法案审理认为案涉借款系张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吕某,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该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故利息约定也就无效,同时,考虑到案涉借款由吕某使用,给张某造成了一定损失,仅支持按LPR标准计算资金占用损失。

法律后果:①民事风险:合同无效后,借款人需返还本金,但利息仅能按资金成本补偿,已支付的高息可抵扣本金。②刑事风险:若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刑法》第175条高利转贷罪,面临刑事处罚。

三、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与解决

(1)利息与本金折算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670条,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否则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例如,若借款本金为10万元,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则实际本金为9万元,利息按9万元计算。

(2)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叠加限制:

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总和不得超过四倍LPR(一年期),否则超出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3)举证责任分配:

出借人需证明利息约定的合法性,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四、对借贷参与者的建议

(1)出借人:①确保资金来源合法,避免套贷转贷;②书面明确约定利息(不超过四倍LPR)、还款期限及用途,并留存转账凭证;

(2)借款人:①核实出借人资金来源,避免卷入无效合同纠纷;

②若已支付超息,可通过诉讼主张抵扣本金。


点评人:叶茜婕,现为衡森飚律师团队成员,多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经验,专注各类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等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