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1期【建诺每日法评】:男子想和聋哑女友结婚领证被拒,合法吗?
日期: 2023/09/13
男子想和聋哑女友结婚领证被拒,合法吗?
案情:近日,一则男子想和聋哑女友结婚领证被拒的新闻,冲上热搜。据报道称,男子想和聋哑女朋友结婚,双方父母都同意,两个人还拍了结婚照,当他们前往河南省某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被告知女孩无法通过手语或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不符合结婚登记的规范。
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同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双方自愿”“非双方自愿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本案中聋哑女无法表达结婚意愿,民政部门拒绝颁发结婚证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当地民政局以这名聋哑女“无法表达结婚意愿”为由拒发结婚证,是对结婚自愿原则的遵循。
每个人都享有结婚或不结婚的权利,但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因此,本案中聋哑女的自愿表达是必要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合理且合法的。法律保障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越俎代庖,对残疾人的婚姻,各地民政部门更要依法守好关口。
点评人:刘国欣 ,具有多年市直机关单位工作经验,专注于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