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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1期【建诺每日法评】:女员工产假后被调岗降薪,是否属于合法?

日期: 2023/06/24


女员工产假后被调岗降薪,是否属于合法?

       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职场女性对于怀孕或产假后的待遇越来越看重,如遇到产假后回公司,却发现自己被调岗降薪的情形,是否属于企业合理行使用工自主权进行调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四十条的规定可知,劳动者有无法胜任其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岗位,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等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但是,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当和员工友好协商,重视员工的正当权益,确保调岗调职的合法性、合理性,如调岗后的岗位职业技能与职务与原岗位存在明显的差别,工资水平亦与之前并不相当,则有可能被认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作出了一系列特别保护的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的,企业不得随意降低工资、限制晋级晋职,甚至辞退女职工,否则将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担任原岗位并享受原岗位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如员工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可向企业主张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点评人:梁兴永,系建诺律师当当队执业律师,擅长劳动法、公司法、民商事纠纷,现担任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部门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