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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3期【建诺每日法评】:谨防赌球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日期: 2022/12/03


谨防赌球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卡塔尔世界杯进行得如火如荼。网络赌球危害大,一旦深陷难自拔,赌球参与者要谨防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赌博是指以钱和物下注获取输赢的行为,而赌球是以足球比赛结果作为输赢的评判标准,属于赌博的一种表现形式。赌博最大的危害是让人否定奋斗的价值,增加不劳而获的心态。我国历来都不会纵容赌球,更不会坐视民间资本大量流失。在大陆,陈足球彩票以外的“足球博彩”或者“赌球”都是被禁止且非法的,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手段与《刑法》的司法手段予以惩戒。
       一、偶尔参与赌球,构成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二、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
       [定罪标准]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组织、开设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定罪标准]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均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点评人:任爱武,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曾就职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拯救与破产、公司商事法务的纠纷解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