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1期【建诺每日法评】:开车斗气之殇:一死三伤,驾驶员获刑10年4个月
日期: 2022/12/01
开车斗气之殇:一死三伤,驾驶员获刑10年4个月
近日,一男子因不满前车红绿灯路口起步慢而实施开“斗气车”行为,从而导致发生一起一死三伤的严重交通事故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关注。2022年年初,徐某在北京某路口等红绿灯时,因认为绿灯亮起后其前方由方某驾驶的汽车起步太慢而心生不满,徐某因此超车到方某前方,并故意点刹车离开。方某气不过,便开车追上徐某,试图借对向车道超车,徐某见状后立即加速压制方某超车。恰在此刻,对向车道有车开来,方某因此欲驶回正常行驶车道,徐某为阻止方某并道,便踩下刹车,方某并道不成向左打方向盘,导致其车与对向车道车辆迎面相撞。该起事故造成方某当场死亡,方某车内两名乘客受伤,对向车道驾驶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徐某不知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竟直接驾车离开。但徐某最终仍为其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经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
律师认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徐某为发泄情绪,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仍不计后果实施在公共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最终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导致一死三伤,两车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后,不得不再次提醒大家:理性驾驶,安全第一,若遇他人“路怒”,可报警处理,勿拿自己的生命与他人斗气!
点评人:卢春燕,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刑法方向。